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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传出,第16任国家元首曾经为纳吉格外开恩,让这名前首相能够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的6年刑期。

但是,内政部长赛夫丁说,不晓得有这个事情。这份“开恩文件”就是特赦令附录。如今,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指控政府收藏特赦令附录,导致纳吉无法居家服刑。

纳吉因SRC案罪成而获判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后来,获特赦局减刑,而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金额也减少至5000万令吉。

不过,纳吉4月1日入禀高庭,声称国家元首在特赦他的时候,除了刑期减半和罚款减低,其实也包括允许他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的6年刑期。

他要求法庭谕令七造说明,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特赦令附录存在与否。

纳吉还寻求发出另一项职务履行令,如果特赦令附录确实存在,则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立即执行,将他从加影监狱转移到他位于吉隆坡的住所,以居家拘留的方式服完剩余的刑期。

尽管如此,扎希证实这份特赦令附录的存在——志期2024年1月29日,由国家元首发出。他坚定相信,除了他和东姑扎夫鲁,其他政府成员也看过这份” 特赦令附录。尤其是,彭亨州大臣旺罗斯迪也看过特赦令附录的副本,同样可以作证。

扎希进一步声称,虽然基于居家服刑令未执行的保密原因,他手上并没有特赦令附录的副本,但他可以证实,政府掌握相关文件。

他也进一步确实获知,为了寻求其法律意见,总检察长拥有一份居家服刑令的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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