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的7月22日是砂拉越日。砂拉越在马来西亚的角色和地位逐渐提高,也引起关注,到底砂拉越会否成为“马来西亚的国中之国”?
砂拉越总理阿邦佐哈里驳斥某方指责,砂拉越企图推翻国家实体的说法,因为砂拉越没有向联邦政府提出不符合《联邦宪法》和《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要求。砂拉越只是要求现有的权力获得尊重与实现而已!
阿邦佐哈里以石油资源为例子说,砂拉越本身的《1958年砂拉越石油开采条例(OMO)》和联邦政府制定的《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PDA)》两者之间是能够并存的。
他说,虽然《石油发展法令》的诠释是绝对的,但并不能凌驾或越过《联邦宪法》,因为大马的最高法令是《联邦宪法》。在宪法中,在马来西亚成立之前产生的法令仍有效。
他强调,《砂拉越石油开采条例》是在1958年就已存在,并未被废除,该条例依旧存在也意味著砂拉越在石油开采上有一定的权力。
此外,国会最近废除《民都鲁港务局法令》,将联邦政府管理了43年的民都鲁港口移交给砂拉越政府时,砂州政府必须付出代价,要补充联邦政府,尤其是接管资产。
阿邦佐哈里说,砂拉越恢复权利的努力,并不意味着砂拉越不关心国家利益。
他表示,砂拉越的土地、海洋和大陆边界是在马来西亚成立之前,由英女王理事会在1954年发布的《砂拉越(边界变更)行政令》所明定的。不过,这可根据《联邦宪法》进行修正。
在砂拉越宪法中,规定除非获得州议会同意,明确同意并遵守规定,否则不能修改边界。
他说,掌握英语在培养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劳动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为英语不仅仅是一种共同语言;掌握熟练的英语,对于砂拉越人在高成长工业、再生能源和科学领域取得优异成绩至关重要。
一旦政府限制孩子们,他们就会变成‘自爽’(syok sendiri),只能当甘榜冠军。我们想要甘榜冠军还是全球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