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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15名业主因为更改铁栅的颜色、把铁栅改为自动门及进行其他小型装修而被指抵触分层地契法令,接获加影市议会发出的非法扩建通令及各被罚款1万2500令吉。不过,让人混淆的是,市议会是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113法令第70(11)条文,向业主发出违例扩建的罚单,为何是援引上述法令而非分层地契法令?若抵触分层地契法令,照理应由居民管理委员会发出通令,但居民管理委员会没这样做。

究竟在什么情况下会抵触分层地契法令?业主应该注意和遵守什么条例,以确保自己不会因触犯法律而破费?

嘉宾:陈钟灵(大马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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