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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之下,我们需要法令来管理和对付违反疫情SOP的民众和公司企业。

《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传法令》(第342号法案),是政府用于管理公共卫生和传染病控制的法令。

然而,这项立法已经有33年的历史,确实需要更新,特别是考虑到对冠病疫情的新认识、新挑战,以及为未来的大流行病做准备。

当中有一些情况,如,解决数码技术和病人隔离期间所延伸出的问题,这些都需要于时并进,妥当处理。

还有,政府认为现有的罚款数额不够,无法产生阻吓作用,所以要修法增加罚款。

这些修正不应该针对各别群体,当然也有一些超大型公司/工厂,可能重复违法,危害到员工和他们家人的健康安全。这些都是必须处理和解决的问题。

同时,新疾病所带来的挑战,包括数据的收集,对病例的理解,政府需要设立完整的资料和数据库,收集相关资料,确保公共卫生危机爆发时,不会手忙脚乱,治疗和拯救工作不受影响。

目前,第342号法令的最高罚款为1000令吉,并且不区分个人和组织的违反者。卫生部建议修改法令,对违例公司或政府机构施加最高200万令吉罚款。

凯里曾说:“如果我们不改变这一点,制造公司将继续无视SOP,同时获得数十亿美元的利润。如果我给一个5万令吉罚款,对他们来说没什么;这不是预防性的,也不会改变他们的行为。我希望罚款提高到100万令吉,让他们在违反任何 SOP 之前三思而后行。”

他指出,卫生部随后将推出适当的指导方针和规则,以便不发生错误诠释或滥用权力的事件。

根据国会卫生、科学和革新特委会主席俞利文说,他们认为罚款数额太高,受最严重影响的是社会底层和脆弱的群体。卫生部也做出让步,接受原本的最高1000令吉罚款。

如今的焦点是,政府如何确保公正执法,不会出现双重标准?

此外,修正法案中也提到,一旦普通医生(GP)发现病人有疑似传染病征兆,就要上报卫生部。

基本上,如果病人因为咳嗽或流感而来,普通医生们必须通知卫生部。

这听起来很理想,但知易行难。俞利文表示,若全国约7000个普通医生,逐一针对每一项咳嗽流感都要上报卫生部。或许每天至少有11万例病例需要通知卫生部。

他认为,这将淹没和加重卫生部的系统,各州的卫生局能应付吗?如果医生不上报,他们可能被定罪,要罚款。这对普通医生来说不公平的,尤其是那些出于善意的,可能错过上报的医生。

医生们认为,该上报的不是出现症状,而是被诊断出有感染,比如RTK/PCR的检测结果出现阳性。

修改的法令也赋予卫生总监很大权力;这不是质疑总监的能力,而是必须有适当的保障措施,以防止这些权力被滥用。

上个星期(12日),卫生部长凯里指出,公司未来可能因违反新冠肺炎标准操作程序(SOP)而被罚款高达100万令吉。该部计划提高罚款,以平衡个人和经常违反SOP的大公司罚款。

政府有意在国会提呈修改《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传法令》(第342号法令),将个人最高罚款提高至10万令吉,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罚款提高至100万令吉。

这项言论掀起巨大争议,来自医药领域、非政府组织、民间和在野党都持不同立场。

第342号法令修正案,过于严厉的惩处制度引发反弹后,卫生部在委员会阶段同意再修改条文。

修正案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时,原本建议的个人最高刑罚是10万令吉罚款和7年监禁,以及组织最高可罚款100万令吉,但批评声浪排山倒海,卫生部最终也做出了妥协。

早前,卫生部于上周(16日)再次表减少惩罚力度,两度调低罚款额!

个人最高罚款从原本建议的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7年,改为罚款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至于企业,则是降低至可接到最高50万令吉罚单,若被控上庭,最高可被罚款1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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