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律师公会建议政府,成立“全国和谐与和解委员会”,以遏制仇恨言论。
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昨天(22日)出席论坛时表示,除了应成立和解委员会,政府也应该制定《国家和谐和解法案》以及《仇恨犯罪法案》,以打击国内的仇恨言论。
谢依琳认为,现有的法律不足以打击仇恨言论,反之限制了言论自由。
她指出,无论是《刑事法典》、《1948年煽动法令》或是《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都无法很好定义仇恨言论。
煽动法令的条款“太模糊、太宽泛、不明确且非常严厉”,只能用作遏制仇恨言论的最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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