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五(10日)被控6项贪污和洗钱罪(涉及总额2亿3250万令吉)的前首相慕尤丁,今早在莎亚南地庭,再面对另一宗涉及建威计划(Jana Wibawa)的洗钱罪。
这次的涉及金额高达500万令吉,但,他不认罪,要求审讯。至今他一共面对7项控状。
由于他今日被控洗黑钱的控状,将移至吉隆坡地庭联合审理,以及法庭批准沿用此前的200万令吉保释金,所以,他无需再支付保释金。
根据今天的控状,身为土团党主席的慕尤丁在2022年1月7日,收取布卡立股权公司(Bukhary Equity)500万令吉非法收益,并汇入了土团党的银行账户。
此举触犯《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第4(1)(b)条文下被控,并与同一法令第 87(1) 条文同读。
一旦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监禁15年,并且罚款非法收益的五倍,或者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