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7日讯)古晋高庭裁决,行动党的陈长锋在“砂州议会撤销州议员资格案”中胜诉,保住其埔奕州议员资格,法官也指责砂州议会议长越权。
高庭法官道格拉斯今日以砂州议会无权决定民选议员资格为为由,宣判陈长锋胜诉。这项判决也意味着,埔奕州席暂时无需进行补选。
法官宣判,此案的第一及第二答辩人,即砂州议长拿督阿斯菲亚和砂州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黄顺舸必须共同承担10万令吉讼费。
法官指出,阿斯菲亚没有权力使用宪法条规撤销州议员资格,并指州议会没有足够时间让陈长锋辩护及议长干涉司法权限等,宣判陈长锋仍然是合法的州议员,因此埔奕州议席无须悬空。
此案件原定於6月19日下判,但法庭考量到判决不能太接近提名日,决定提早在今早9时下判。埔奕补选原定6月20日举行提名,投票日落在7月4日。
根据媒体报道,道格拉斯指出,砂州议长除了越权,还错误詮释法律导致误导议会殿堂,因为砂州议会无权按照《联邦宪法》第118条文,决定民选议员是否被褫夺资格,更何况砂州议长已经错误詮释《砂州宪法》第17(1)(g)条文。
《砂拉越宪法》第17(1)(g)条文阐明,任何人一旦自愿获得或行使其他国家公民和权益,將失去民选议员资格。
法官指出,陈长锋並未失去议员资格,后者將继续维持民选州议员的资格。埔奕区州议席並未悬空。
法官也表示,砂州议会长没有给陈长锋足够时间,甚至没有给机会他辩护,违反自然公正的原则。
他说:「议长在此事上扮演主控官的角色,而议长对法律的詮释並不准確,特別是《联邦宪法》第23(1)条文和第24(1)条文。这个程序並未遵守自然公正的原则。」
陈长锋:国阵应吸取教训
另一方面,陈长锋在较后表示,希望该裁决让国阵吸取教训,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我相信自己没有做错什么,也没有背叛埔奕区选民。」
他也在脸书贴文形容,这场判决是埔奕人民的胜利,砂拉越民主的胜利。
砂州议会是在5月12日通过动议,以陈长锋拥有双重国籍为由,撤销他的民选议员资格,埔奕也迎来补选。
随着这项新的法庭裁决出炉后,选委会主席拿督莫哈末哈欣也表示,会遵守法庭裁决再决定是否展开补选。